細纖到可以算是神經質的文筆,粗暴地描寫了一個又一個人物。這是撫媚。
冷靜,拜金,掩蓋不了底子裡的激情。俗。
撫媚,卻不賤。
俗到了極點竟又變成一種態度,個人認為,像Andy Warhol.
那個年代,有人會承認自己的俗,承認塵世的俗嗎?
"那個年代",是魯迅等"愛國作家"的年代。
因為,尤其是中國人,總相信"文以載道"。寫出來的文一定要有深意,例如救國思想。
很多很多偉大的作品都是這樣,古今中外。
而這個女人身於那個年代,竟寫出了絕對的愛恨情愁,豪門式的情愛糾爭,完全將國仇家恨拋諸腦後。這是一種風格。
她只想寫自己想寫的,她忠於自己。
她 了解自己的俗,不怕俗。了解所有人都在追求的俗。
這是我覺得她很型的地方。
雖然不太喜歡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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